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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我镇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实现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反腐倡廉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园洲和谐发展。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头工程和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完善宣教工作格局、丰富宣教内容、改革创新宣教载体、增强宣教实效性上下功夫,以更振奋的精神、更开阔的思路、更得力的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一)完善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的园洲镇构建惩防腐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同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从整体上逐步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
(二)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首先要明确宣传教育对象,在全镇上下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活动,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共同抵制和反对腐败。在宣传教育内容方面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利益观;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纪条规;继续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三)创新宣传教育的载体。充分利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现代传播媒体,打造廉政展示平台,采取在镇主要路段、主要街区设置廉政公益广告,宣传“八荣八耻”
社会主义荣辱观;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反腐倡廉宣传标语及党纪条规,和播放廉政教育影片;利用张贴标语、海报、挂横幅、出墙报、派发廉政影碟等形式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利用政府开通的信息短讯平台,不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反腐倡廉手机短信;用寓教于乐的方式,把廉政文化与家庭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群众文化等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向全社会推广。
(四)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继续开展好纪律宣传教育学习月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宣传教育培训班等集中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及观看廉政文艺汇演;不定期邀请市县纪委、检察院的领导作专题讲课,宣讲反腐倡廉工作;创建和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教育等,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全镇和谐发展。
加强监督检查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武器,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关键。明确权力监督制约的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拓展监督工作领域,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一)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领导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要体现相互制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政务公开是行政机构施政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对镇村组三级的财务管理状况、办事程序及其收费、政务情况等等,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或向内部公开,确保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对舆论监督的回复机制,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到目前为止,我镇已对卫生院等23个基层站所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纠正群众对服务行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60多条。
(三)健全房地产等工程招投标监督机制。为完善我镇工程招投标制度,防止商业贿赂,我镇在2003年在全县最早出台了《园洲镇关于加强镇村(组)工程招投标、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博园发[2003]6号)和《关于成立园洲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博园发[2003]20号)两个文件,成立以纪检委员任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国土所、司法所、建筑公司、纪委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对全镇所有工程招标等项目实行全程监督。要求凡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启示必须在广播电视广告黄金时段公告一周以上,招标时,招标小组派人参加监督。自实行公开招标制度以来,我镇没有出现“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仅07年以来,我镇房地产对新世纪工业园填土工程、河北区振兴大道路基填砂及铺设工程、桦阳环保产业示范基地30米路铺设工程、丰平乡工业园24米路路基填砂及铺设工程等13项涉及总造价1203.55万元的工程,都成功进行了招投标,同时比财政预算节省69.02万元,节省幅度达5.42%。这项工作不仅大大节约政府成本,而且克服了市场运作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效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深得群众信任。通过这项制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我镇经济
和谐发展。
三、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讲,惩治是更好的预防,只有惩治有力,深入发现和揭示问题,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和预防的推动力。通过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之举。
(一)依纪依法办案,保持惩治腐政的强劲势头。查办案件时,要始终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坚决、慎重地惩处任何腐败分子,决不留情,决不手软。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商业贿赂的案件,在工程投资项目中违规招标投标从中谋利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格查处违反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服务、环境污染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案件必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认真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基层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2007年以来,镇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件(次),立案6宗,处理党员干部4人,其中一名原是九潭派出所巡逻队员涉嫌贪污行为,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劳动调配费15万元左右,镇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并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剩余2宗均是发生在佛岭村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党员妨碍选举的案件,目前镇纪委正加大力度查办,决心一查到底。近来年,我镇通过强有力的案件查办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不法分子与腐败分子,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处理工作力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
(三)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力度,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进程。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和制度规范。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管理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查办案件的成果得到巩固,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又赋予我们时代新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建设和谐美好新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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