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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规划建设办公室是镇人民政府主管规划建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二 、 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三 、 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市政设施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四 、 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五 、 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和发证管理。
六 、 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刑事纠纷。
七 、 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 、 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九 、 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
十、 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十一 、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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